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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假期刊的鉴定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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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假期刊的鉴定方法

1、真假期刊鉴定方法:目前国内非法学术出版物比较猖獗,给广大作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,同时也严重扰乱了学术期刊界。国家新闻出版总署(国家版权局)是国务院直属的主管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的正部级机构,为了严厉打击非法假刊,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提供了正规出版单位名录,我国所有的合法正规期刊在这里都可以查到。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,在首页的右面有“新闻机构查询”一栏,在“媒体名称”处输入期刊名称,“媒体类别”处默认是报纸,改选为期刊,然后点击左下面“搜索”,如果能查到,会出现期刊名称与期刊CN号,即证明该刊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的合法正规期刊,如果搜索不到任何内容,即证明此刊为非法假刊。

2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简介:国家新闻出版总署(国家版权局)是国务院直属的主管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的正部级机构,在著作权管理上,以国家版权局名义单独行使职权。国家新闻出版总署(国家版权局)内设11个职能司(厅、局),主要职能是制定全国出版、印刷、复制、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、结构、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;审批出版社、报社、期刊社、印刷、发行等单位的成立、分工、变更等事项;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,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;起草新闻出版、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;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;负责印刷业的监管;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等。

3、合法期刊:目前我国国内合法期刊有两种,即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(内部资料)。正式期刊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并编入“国内统一刊号”的期刊。非正式期刊是指通过行政部门审核并获得“内部资料准印证”,作为内部交流的期刊(只限行业内交流,不能公开发行)。我们通常所说的“公开发表”,是指在合法正式期刊上发表文章。

4、非法期刊:按照我国出版管理的有关规定,凡未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,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、进口、发行单位,从事出版、进口、发行业务的,均为非法出版活动,其所出版、进口、发行的出版物,即为非法出版物。那么,凡是没有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编入“国内统一刊号”,也没有注册为“内部刊物”的期刊,即为非法期刊。

5、各省CN刊号:北京市—11;天津市—12;河北省—13;山西省—14;内蒙古自治区—15;辽宁省—21;吉林省—22;黑龙江省—23;上海市—31;江苏省—32;浙江省—33;安徽省—34;福建省—35;江西省—36;山东省—37;河南省—41;湖北省—42;湖南省—43;广东省—44;广西壮族自治区—45;海南省—46;重庆市—50;四川省—51;贵州省—52;云南省—53;西藏自治区—54;陕西省—61;甘肃省—62;青海省—63;宁夏回族自治区—64;新疆维吾尔自治区—6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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